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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法律的本质是什么,真相和法律又是什么关系?

757人浏览   2024-04-20 18:34:48

我们每天都在和法律打交道,学法、守法、用法,可是你知道法律的本质、法律和真相的关系吗?


关于法律,法理上有三种经典的定义:


法是主权者的命令


提出此观点的是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奥斯汀,分析法学派将主权者定义为:社会大多数人对其有一种服从习惯,而他不服从于任何人的最高统治者。这种习惯不一定出自自愿,更多的是出于对暴力的恐惧而服从,久而久之成为习惯,就像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人一样。




该观点同时引申出法理学和法哲学上的一个重要命题:恶法亦法乎?奥斯汀认为形式法治是合理且必然的,法与道德无关,或至少两者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法律即使是不道德的或不正义的,但只要是合法的制定的,就应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是全体人民对全体人民作出的规定


提出此观点的是社会契约论集大成者卢梭,他在其著作《社会契约论》中开宗明义:人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为了摆脱枷锁,结束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状态,卢梭提出了法律公意说:当全体人民对全体人民做出规定时,他们便只是考虑着他们自己了。这时人们所规定的事情就是公共的,正如规定的意志是公意一样。法律的对象永远都是普遍的,法律只考虑臣民共同体和抽象的行为,而不考虑个别的行为。法律结合了意志的普遍性和对象的普遍性,所以一个人,无论他是谁,擅自发号施令决不能成为法律。


卢梭的法律思想中蕴涵着主权在民和天赋人权的思想,在此不过多论述。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应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该定义为马克思提出,相信读过大学的同学对这个定义都不会陌生,必修课《法学概论》中对法律的定义即来源于此。马克思主义深深影响了中国数代人,其政治经济学已为当代显学。


马克思认为,国家是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工具,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


我再次相信,只要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都明白,在我国不存在阶级划分,只有阶层不同,所以不存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



什么是真相呢?在法律的框架内讨论,真相可以分为法律真相和事实真相。《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非法证据排除!即通过违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哪怕是真实可信的,也被认定无效。该原则的法理基础是规范公权、保障人权,所以也是文明国家所共同认可的。


回到法律和真相的关系上来,我们获得的真相一定是要在法律规范的框架下允许的,……真相必须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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