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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认购书有什么不同?一起来看看吧

740人浏览   2024-04-11 22:35:23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经常有合同纠纷发生,很多购房者认为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等同于买卖合同,只要签了认购书,房子就是属于自己的。其实,认购书并不等于买卖合同,有的开发商可能会在市场向好、房价上涨的时候,把已经签了认购书的房子卖给第三方。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纠纷便是由此产生。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认购书,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认购书有什么不同。

  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


  认购书是对双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实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一种协议书,不是购房合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后,还需要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一些开发商和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后,因为种种原因,又将认购书项下的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此时,之前购房人的利益难以通过认购书得到保障。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认购书有什么不同?


  1、约定的内容不同。


  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


  2、目的不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3、签订的时间点往往不同。


  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


  什么情况下商品房认购书法律效力等同于买卖合同?


  我国法律特这对这种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方已经按照约定接受购房者的购房款,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如果开发商违反该合同,应当由此承担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


  上述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认购书的不同之处,特别提醒购房者,商品房认购书并不等同于买卖合同,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如果没有支付购房款,其不能认为是买卖合同。因此建议购房者买房的时候,如果看好一套房子,最好是签订购房合同,不过要注意买卖合同中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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