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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一个很小的知识,什么行为叫做互殴?

100人浏览   2024-08-05 12:46:45

5月2日,一女子当天乘坐C6276次列车,途中因制止“熊孩子”撞自己的椅背,遭到对方家长掌掴。该女子愤而还手,居然被成都铁路警方认定为“互殴”,全网一片哗然。

在这里,我给大家普及一个小知识,从法律上讲,到底什么行为才能算“互殴”。这主要是事先约定地点,或偶然发生冲突后,双方均无道理,都是怀有故意伤害对方的预定目的,进行的斗殴。

另一种情况,就是双方发生争执,一方明显无理、明显过激、明显是先动手,而有理却被打的一方进行还击,这不叫互殴,而应该判定后者属于正当防卫。这样的规定,有利于鼓励合法公民,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这些话,不是我说的,而是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已经明确下发的意见。今年3月这两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作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

意见指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你们瞧瞧,根据这个意见,被孩子家长掌掴的这名女子,很明显属于正当防卫。成都铁路警方认定她属于互殴,而且还花7个小时劝她和解,令全国网友莫名诧异,难以理解。

莫非,警方办案受到了不正常的影响?莫非,成都铁路警方不归公安部管辖?莫非,此案的办案人员文化太低,弄不懂上述通知精神?莫非,在某些执法人员手中,法律真的就像一个面团,可以任意拿捏?

彭宇案的判决,让很多老人倒地无人敢扶。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希望不要造成恶人无理打人,老百姓还不敢还手的可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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